療癒目睹兒

Judicial procedure

當目睹兒涉入司法程序

需要孩子到法院出庭的相關情境及理由

聲請保護令:
當家暴被害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而孩子又幾乎是暴力當下唯一的目擊者,法官便有可能請孩子出庭作證,以陳述目睹暴力的經過。

離婚訴訟:
當家長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依據原告所提的離婚事由,法官也可能要求孩子出庭。 子女監護權訴訟:無論是保護令的暫定監護權或離婚案件的監護權訴訟,因為涉及孩子個人的權益,法官通常會要求孩子出庭表達意見。

刑事告訴:
如果家長所提的是違反保護令罪或傷害、妨害自由、毀損、恐嚇等家庭暴力相關刑事案件,因為刑事案件需先由檢察官偵辦,如果孩子是暴力行為的目擊者,檢察官在確認暴力事實前有時會請孩子作證。案件經起訴後,法官基於審判需求也可能會請孩子出庭說明。

家事調解:
當離婚或監護權訴訟進入調解程序,為了瞭解孩子與父母的互動情形,有時候調解委員可能會通知父母帶孩子參與調解程序。

出庭對孩子的壓力

孩子長期經歷父母間的衝突,身心承受的巨大壓力不可言喻,無論孩子是因目睹暴力到法庭指認親人的暴力行為,或者是因父母離婚的監護權訴訟到法庭陳述意見,孩子都會經歷下列的心理困境:

  • 面臨「選擇一人就是背叛另一人」的心理交戰
  • 面對陌生的法院環境的惶恐
  • 擔心自己太緊張而忘記回答或不知道怎麼回答
  • 擔憂陳述不好會讓媽媽生氣甚至影響判決
  • 害怕加害人的威脅報復等壓力
  • 加害人在法庭外的叫囂辱罵,使孩子感受到極大的安全威脅
  • 即使家長已協助孩子拒絕出庭,孩子仍有可能擔心法官還是會要求他出庭
  • 擔心生活的變動,例如焦慮未來要跟誰住或擔憂未來的經濟來源。
  • 當訴訟結果不如預期時,孩子可能解釋為法官不相信他說的話、或產生自己 無能、沒有人願意幫助他的惶恐與無助感。

而孩子必須出庭時,在生活上孩子還可能有下列的影響:

回憶的壓力:因為出庭時必須重述暴力事件,孩子因此需回憶並於陌生人或親人面前敘述這些不愉快的經驗。

加害人的關注:加害人可能利用各種方式關心孩子打算陳述的內容,或者威脅限制孩子陳述的範圍。

向學校請假:孩子因為請假可能影響學習的進度,而老師或同學也可能詢問孩子為什麼請假。

其他家人的親情拉扯:有時孩子出庭會受到其他親戚(例如:爺爺、姑姑、阿姨等)的關切或施壓,使孩子需承擔面對家人時的壓力。

行為方面

睡眠困擾(失眠、作惡夢…)
憂鬱退縮(默默不語、尿床…)
恐懼猜疑(發抖、哭泣、反覆不定…)
焦躁憤怒(情緒起伏大、亂吼亂叫…)
退化不安(尿床、咬指甲…)

情緒方面

持續掛心(頻繁追問什麼時候去、要去做什麼、可不可以不去)
態度抗拒(變得會反抗大人的要求、較不聽話)
過度興奮(過度神化自己的重要性或期待法官伸張正義而顯得極度期待出庭)
容易分心(心不在焉、課業表現低落)

如何協助孩子調適壓力

如果你是家長

當孩子面對壓力,上述的情緒和行為反應是必然也是正常的,你可以和孩子聊聊他心裡真正擔心的事情,以穩定的情緒陪伴孩子,我們建議你可以這麼做:

  • 接納孩子的情緒表現,只要積極的傾聽接納孩子的感受。
  • 陪孩子說說他擔心的事(例如以後要跟誰住、會不會沒有錢吃飯),讓孩子盡情的談論可以減低他的焦慮。
  • 幫助孩子找到並練習安撫心情的方法(例如互相擁抱、深呼吸、在心裡數數、跑步、打球、抱抱寵物…等)。
  • 讓生活作息保持穩定,多陪著孩子做平常可以幫助孩子靜下來的事情,讓孩子感受到你的支持和瞭解。
  • 不要在孩子面前談論訴訟內容,也不要說「勝敗都靠你了」之類的對話。
  • 可以跟小羊之家聯繫,讓專業的社工來協助你和你的孩子。

孩子出庭的安全議題

你需要隨時注意孩子作證前後的身心狀況,尤其關於孩子的「安全計畫」,必要時請跟地院的家暴服務處社工連繫,一旦你發現孩子受了傷害(精神或肢體),你可以立即報警,請警察協助。以下我們將孩子出庭可能面臨的安全議題及解決方式提供你參考:

  • 出庭前加害人恐嚇、辱罵孩子→盡可能的陪伴支持孩子,告訴孩子「這不是你的錯」,給孩子安全感,只要孩子覺得生命受威脅,請孩子直接打110求援。
  • 等待出庭時加害人辱罵威嚇孩子→請法警立即制止,並事前可帶孩子到「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」請社工協助安排其他的等候空間。
  • 加害人在法庭上謾罵、指責孩子→請法官立即制止加害人,或請法官隔離訊問。
  • 加害人開庭後跟蹤孩子→要求法官留置加害人十分鐘,請法警陪同被害人與孩子從安全的通道離開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