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現場看見現場目睹家人(受虐者)受到言語暴力、肢體暴力或性傷害。 緊鄰現場聽見在緊鄰的房間或黑暗中聽到家人的吵架聲或打鬥聲。 事後觀察發現事件發生後看見家人(受虐者)身上的傷痕、傷心、哭泣的表情或家中毀壞的物品。
了解家庭暴力 暴力並非單指身體的攻擊和傷害,任何使人感到威脅和控制的行動,都是暴力的型式,因此發生在家庭內的暴力可能包含以下幾種類別: 肢體傷害以身體或武器對伴侶揍、打、摑掌、以物丟擲、推撞、刺傷等等 口語及情緒傷害污辱、貶抑、挑剔、苛責、恐嚇(如揚言同歸於盡、以子女或親友的生命要脅)等語言 心理傷害攻擊受害者自尊心、恥笑受害者的決定、對伴侶的言行隨時掌控、情緒無常、指控伴侶不忠等等 經濟支配控制經濟上完全掌控,經常隨性給或不給,受害者絲毫無經濟上的支配及獨立自主權,當受害者要金錢時得飽受屈辱。 迫使伴侶的人際關係孤立獨佔性強,刁難伴侶與其他人交往及與外活動的機會。 性侵害迫使伴侶行使性行為、迫使伴侶觀看淫穢性變態影片、以器具傷害伴侶下體、強迫兒童目睹夫妻性行為等 家庭暴力防治法SEE MORESEE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