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助目睹兒

Police

警察人員應該如何協助目睹兒

警察往往在第一線與目睹兒童與被害人有最直接的接觸,警察被賦予行使公權力,同時也在孩子心中成為一個擔負安全及保護的責任,因此警察的角色在目睹兒童處遇扮演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。

不論孩子是否直接目睹父母的暴力行為,他們仍能從細微的線索當中察覺父母經常吵架、打架,當孩子看到瘀傷、警察、救護車、毀壞傢俱、緊張的氣氛等都會感受到父母各種矛盾的情緒。

以下三點是孩子需要您給予的協助

1發現沒看到的線索

警察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後,要去問父母是否有其他同住的孩子,問孩子有無受傷。

2與孩子建立關係

由於成人對於孩子來說很高大,所以建議警察要蹲下來與孩子同高,並簡短的介紹自己。由於兒童在當下對於家庭有複雜的感受,因此建議警察不要在孩子面前評論父母、甚至討論案情。若要逮捕任何一方,我們建議警察先帶孩子到另一個家長身邊,盡量不要在孩子面前逮捕相對人,同理孩子的害怕,說明這樣做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安全。

3轉介資源

提供被害人相關資源的訊息,例如:若當天沒有安全的地方可以居住,可以到社會局的安置庇護所暫時居住。被害人可以聲請保護令等相關法律權益,及未來警察會將本次事件責任通報給縣市政府的社會局知悉,讓被害人可以接受後續相關服務。